跳到主要內容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公司該怎麼做才算「採行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

飛騰雙週報_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公司該怎麼做才算「採行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

一、前言&修法

性別平等工作法在今(113)年3月8日新法上路,其中第13條第2項明文規範雇主於接獲性騷擾申訴時,應採行「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而其中具體措施為何,尚有未明。本文即係從過往2個法院判決案例來討論,雇主應該要做到怎樣的隔離程度,方該當法條或法院實務的要求。

 

二、《案例一》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126號民事判決(無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一)案件事實:甲申訴人於○○○○醫院擔任院洗腎室之護理師,於103年10月9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B醫院洗腎室執行職務時,遭洗腎病患林○○之子乙○○,碰觸大腿,甲於當日午後向其所屬洗腎室直屬主管反應;嗣後甲於洗腎室D區整理機器時,乙○○因得知其母遭更換護理師,又對甲大聲咆哮:「送我都不要」,後遭法院認屬公然侮辱之行為。

(二)法院判決對於此案件指出

(1)○○○○醫院並未對乙○○之性騷擾行為予以糾正或告誡,且林○○改由張○○照顧一事,亦未事先告知乙○○更換護理師及其原因,並因此致發生公然侮辱事件。

(2)○○○○醫院雖請張○○(甲之同事)與甲兩人交換區域,而張○○與甲只願意交換林○○一床,但就算甲與張○○亦確實交換負責區域,然乙○○在系爭公然侮辱事件發生時,洗腎室A、B、C、D、E五個區全部都是開放空間,乙○○仍與甲在同一空間,乙○○對甲為系爭公然侮辱事件之辱罵言語仍會發生。因此,○○○○醫院未對乙○○之行為予以糾正或告誡,亦未對甲被騷擾之受害予以補救,難謂已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三)顯見法院要求事發後受害者之雇主必須對被申訴人予以糾正或告誡,並告以進行相關調整之原因;同時確實將雙方安排於不同空間,甚至讓雙方在職場環境中可能動線均無接觸機會,以確實達到隔離之目的。否則事後發生衍生爭議,即可能認為雇主無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三、《案例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更一字第73號行政判決:

(一)案件事實:

申訴人由雇主派駐於加盟主翁君負責之店面擔任銷售員,於107年3月間(下稱前申訴)、108年4月間(下稱後申訴)先後就翁君藉故一再邀約,以及藉按摩之名為不當肢體接觸等性騷擾行為,向雇主提出申訴。

(二)前申訴部分(無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1.法院判決針對於前申訴指出:

(1)雇主雖有提議將受害者調離原工作地點,去非翁君管理門市,而遭申訴人配偶拒絕;

(2)雇主有依申訴人配偶要求准申訴人107年3月27日至同年30日共4日假,使雙方短暫隔離;

(3)申訴人雇主於詢問是否要把反映事實告知翁君,遭申訴人及其配偶拒絕,而僅由主管雖有嘗試與翁君及其他同事接觸,但他們都沒有主動提到相關連之事後,雇主即無再採取其他糾正及補救措施;

(4)受害者於108年4月間又因遭到翁君冒犯而提出後申訴,實難謂已符合性平法第13條第2項規定。

2.是以,法院見解與《案例一》相似,縱然尊重申訴人之調動意願前提下,雇主仍得從事其他對應隔離措施(例如:立即啟動申訴處理機制,對相關當事人及證人進行調查以釐清事實,進而及時糾正告誡被申訴人),豈可任由主管在接獲申訴時,僅自行對之為調查,並因申訴人拒絕調點工作即逕為消極處置。

(三)後申訴部分(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1.法院判決針對於後申訴指出:

(1)雇主於知悉後申訴後,於事發當天有讓申訴人先停止上班,並優於請假規則給有薪假到108年5月31日;

(2)要求申訴人恢復上班時,上班地點排除翁君所開的店,且讓申訴人選擇離住家最近的專櫃;

(3)108年5月底也依醫囑建議休養1個月讓申訴人請有薪病假。

2.其中,對於第(2)點,判決進一步說明,因雇主與翁君間僅為產品經銷關係,契約未見申訴人雇主得以任意終止之約款,而申訴人雇主與翁君間並非僱傭關係,對翁君並無指揮監督權,無權決定翁君之工作地點,亦無可能期待翁君會受申訴人雇主之獎懲所制約。倘若申訴人雇主於接獲申訴當時即中止與翁君之加盟關係,可能因此面臨違約之求償,更直接影響到申訴人在該加盟店之熟客交易及業績,且可能因此影響派駐至系爭加盟店之其他員工的工作權。況申訴人係因該店之熟客交易及業績考量不願調離系爭加盟店,則倘若申訴人雇主終止與翁君間之經銷契約,申訴人亦同樣無法繼續保有其在系爭加盟店之熟客交易及業績,顯見此非屬符合申訴人意願之有效補救措施。

3.由此可見,法院認為,雇主必須在不侵害申訴人利益之情形下,確實隔離雙方當事人,但對於措施是否侵害「申訴人利益」,會就所涉關係人間之權利,以及客觀上對於申訴人之影響綜合判斷,並非以是否完全滿足申訴人之主觀意見(例如:要求雇主立即與被申訴人終止合作關係)做為判斷基準。

 

四、結論

綜上,當有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時,雇主為了滿足「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法定義務,不論申訴人是否同意,雇主在知悉性騷擾案件後,都應該瞭解釐清事實,並適度對於被申訴人予以糾正告誡,同時盡量隔離雙方,安排在不同的空間,避免雙方接觸機會。而縱然採取舉措未能完全如申訴人所願,但若雇主無其他可期待之手段能夠採取,並已客觀權衡採取此手段對於關係人及申訴人之影響,仍屬適當之隔離手段。

----------------------------------------------------------------------------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2026年家庭照顧與育嬰制度新變革:彈性請假政策完整指南

Designed by Freepik 出勤管理系統 在面對政策更新時能協助企業快速調整制度。行政院於日前宣布重大勞工權益變革,將從2026年元旦起實施全新的家庭照顧與育嬰彈性化方案。這項新政策不僅讓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更靈活,也大幅提升家庭照顧假的使用便利性,為現代家庭提供更符合需求的支援措施。 一、家庭照顧假制度詳解 目前勞工享有的家庭照顧假額度為每年7天,這項假別與一般事假合併計算,總計14天的額度讓勞工能夠妥善處理家中突發的照顧需求。無論是家中長輩身體不適需要陪同就醫,或是孩子臨時生病無法上學,家庭照顧假都能提供必要的支援。 1.薪資給付說明 家庭照顧假在性質上歸類為「無薪假期」,雇主並無法定義務提供薪資給付。不過,法律特別保障勞工的權益,明確規定雇主不得因員工請家庭照顧假而影響其全勤獎金或年度考核成績,確保勞工不會因照顧家人而遭受額外的經濟損失或職場不利益。 2.新制變革亮點 家庭照顧假新制最大的突破在於請假單位的細緻化。從2026年開始,家庭照顧假將可以「小時」為最小申請單位,這意味著原本14天的假期額度可以拆解為112小時的彈性運用。這項改革特別適合處理短時間的家庭照顧需求,例如陪同家人進行例行性醫療檢查、處理孩子學校事務,或是協助長輩處理各種生活瑣事,大大提升了假期使用的實用性。 二、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全面解析 1.申請資格與期限規定 育嬰假的申請條件相對寬鬆,勞工只需在同一雇主處任職滿6個月即可提出申請。最長可申請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但必須在子女年滿3歲之前完成申請程序。 2.經濟補助機制 雖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不提供薪資,但政府建立了完善的經濟支援體系,申請者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育嬰津貼,補助金額為勞保投保薪資的80%,最長可領取6個月,有效減輕了家庭在照顧新生兒期間的經濟壓力。 3.雙親同時申請權益 現行制度充分考量現代家庭的多元需求,允許父母雙方同時申請育嬰假與相關津貼。這項規定突破了傳統的性別分工概念,讓夫妻能夠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也為家庭提供更充裕的照顧人力資源。 2026年育嬰制度革新重點 1.單日請假彈性機制 育嬰假新制的核心創新在於引入「單日」請假模式。從2026年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中,將有30天可以採用單日申請方式,不必像過去需要一次性申請長期假期。以雙親家庭來說,合計可享有60日的單日彈性申請額度,這項設計讓父母能夠根據實際...

ESG + HRM,一站式永續解決方案! 飛騰雲端助攻上市櫃企業最快2小時完成永續報告書

焦點訊息 人事管理 法令規章 名家專欄 HR系統比較 ------------------------------ ------------------------------ ---------------- 台北總公司  02-77305225#103        台中  04-37064167         高雄  07-3358333 人資系統 HR解決方案 BPM / AI / ESG 飛騰新訊 專欄文章 客製化 (買斷/地端) 標準版 (>200人) 雲老闆 (30-200人) 雲助理 (<30人) 人事薪資系統 勞動事件法系統 兼職人員(PT)系統 多元打卡解決方案 人才招募系統 訓練發展系統 企業流程管理系統 雲端雲表單 AI勞資顧問機器人 ESG差旅碳排管理 最新消息 最新活動 課程訊息 系統功能演進 飛騰雙週報 下載專區 常見問題 企業大小事 人事管理 法令規章 名家專欄 雲助理專區 人資系統比較 中國HRM ESG

企業勞動法令問題,讓AI來幫你

Designed by Freepik 人工智能科技的快速發展,正為各行業帶來全新的應用契機。在企業經營管理領域,智能AI助理能有效解決許多複雜的勞動法規問題,不僅大幅降低企業法令規範的風險,更能節省龐大的法律顧問費用,實現用人管理的事半功倍效果。   飛騰雲端秉持「企業大小事,都是飛騰的事」的理念開發「AI勞資顧問機器人」,並與知名的勞動法規事務所 -「宇恒法律事務所」合作,集結了最專業、最完整的勞動法規知識庫。「AI勞資顧問機器人」不僅能即問即答,提供最快最精準的回覆解析,系統內建的龐大勞資案例資料庫,全面解決企業各種勞資爭議疑難雜症。   AI勞資顧問機器人使用便利,如同ChatGPT般與AI問答互動,讓企業能隨時隨地都能獲得迅速有效的勞資法令諮詢。透過對話方式描述情境問題,人工智能就能依照其龐大資料庫,精準判讀並給出最合宜的應對方案,降低企業人事管理觸法的風險。   舉一個實例,假如企業員工在國定假日經公司同意去參加與職務相關的訓練,對於是否需要給付加班費這類問題,AI勞資顧問機器人能迅速根據勞動部的函釋作出解析。系統會解釋,如果是雇主強制要求參加訓練,該訓練時間應計入工時,企業必須給付一日所得的加班費;但若是員工自願參加,則不需支付加班費。     實務上,由於AI系統能隨時應答、不受上班時間限制,相較於僱用法律顧問來做勞資管理諮詢,企業不僅省卻高額的專業費用支出,同時也能獲得最及時的法規建議意見,避免未來可能產生的勞資糾紛及法律風險。因此,透過AI科技應用於企業勞資管理領域,必能為企業營運管理帶來高度效益,進而提升員工和企業雙方的權益保障,實現多方共贏。   企業大小事,都是飛騰的事 飛騰雲端為企業提供優質的AI服務解決方案。除了上述AI勞資顧問機器人外,也開發其他AI智能機器人,如AI文件機器人,能夠應用於企業內部的知識管理,或者對外的客戶服務管理,若您有相關需求,歡迎撥打 服務專線(02)7730-5225 #103  ,或前往 飛騰雲端業務諮詢 留言: https://www.scshr.com/business-consulting/ ------------------------------ ------------------------------ ---------------- 招募系統 人資系統推薦 雲端人資系統推薦 人力資源系統 ...